平平安安出门,快快乐乐回家。这是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的愿望。根据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我们倡议:遵守交通规则,你我做起。
1、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做到停车不越线;
3、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驶;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靠路边右侧行走;
5、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与同学结伴行走时,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
6、确保自行车闸、铃、锁、牌齐全有效,要在划有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7、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行人横穿马路时须走人行横道;不斜穿、猛跑,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
8、乘坐公交车时,请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次先下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