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教育APP备案管理制度,同时将“双减”相关规定引入教育APP备案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APP的提供者必须是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从事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的非营利法人。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APP一律停止运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APP,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数千个教育APP完成备案
教育APP种类繁多,数量较大,培训类APP只是其中一种,此外还包括学习工具类、平台类、教学管理类、家校沟通类APP等。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底,共有1856家企业的4241个教育APP完成备案,共计31万多所学校(不含学前)完成使用者备案,累计受理教育APP相关投诉举报1006起。
教育APP提供者需备案主管单位、开发者、业务系统、应用名称、版本号等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备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且符合要求的提供者,应在备案信息提交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编号。
2021年11月,为了推动教育APP备案与“双减”工作衔接,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对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拍搜、学前线上培训三类APP备案作出规定。这三类APP的“双减”衔接规定,都落实在了北京市的征求意见稿中。
分类治理学科与非学科APP
征求意见稿将教育APP分为学科培训类(中小学学科)和非学科培训类(非中小学学科)两种类型。
对于学科培训类APP的界定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执行,即提供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学科培训类APP的面向人群,既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包括高中学生。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双减”文件要求严格参照执行。
由于学科类培训已变更为审批制,因此学科类培训APP的备案内容也更多了。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APP需进行内容审核,主要包括课程资源、教学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方式等。审核通过或者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提供服务。
不得出现游戏链接和广告
非学科培训类APP的提供者身份没有特殊限制,但增加了两项“双减”规定:一是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APP一律停止运行。二是非学科培训类教育APP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禁止变异、“地下”学科类培训的内容,要求非学科培训类APP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APP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
对于数据管理、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征求意见稿也格外重视。征求意见稿规定,教育APP提供者要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切实履行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保障学生和家长的信息安全。